本报讯 (记者 秦铭明) 标准化法修订草案近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这是该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拟扩大标准制定范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修订草案拟将制定标准的范围由现行法规定的工业产品、工程建设和环保领域扩大到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等领域。修订草案规定,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强制性国家标准范围严格限定为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取消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