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   星期三    站内搜索
字号大小:
0

外商投资支付机构限制放宽

2018-03-23 20:03:29    作者:本报记者 郑兵然
核心摘要:

本报记者  郑兵然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明确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准入和监管政策,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告》规定,境外机构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体的境内交易和跨境交易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及准入条件,享受“国民待遇”,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据介绍,放开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通过对内资、外资同等对待的方式,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有利于加快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创新转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媒体聚焦更多

五大行高管年薪或难逃“腰斩”命运
央企高管降薪风声渐起,作为金融业里最“高大上”的国有五大行(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或将最先受到冲……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版权声明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