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了资产负债管理系列监管规则并开展试运行。“新规旨在进一步防范保险业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原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贾飙表示。
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总体框架是一个办法和五项监管规则。一个办法即《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五项监管规则主要包括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的能力评估规则与量化评估规则,以及资产负债管理报告规则。
监管规则从长期经济价值、中期盈利能力、短期流动性和偿付能力底线等多个维度,综合评估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和管理能力。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建立了行业统一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涵盖能力评估与量化评估,从资产负债管理架构、流程工具,到各种监管指标、压力测试,以及评分方法都给出了明确定义。
“量化评估规则综合考虑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原则,在市场一致性的大方向上趋同。”新华人寿总精算师龚兴峰表示,比如在期限匹配指标计算中,考虑了所有可计算现金流的资产,涵盖了目前会计分类为持有到期的资产。与国际监管规则相比,监管层又对各项指标和方法均制定了统一的标准,为行业提供了一整套可操作的资产负债管理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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