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冯清源) 政府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不得收取服务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行业影响力以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人力社保部门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不得收费。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联合发布通知,将清理规范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此次清理规范收费的重点是,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收费,特别是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如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评估、检验、鉴定、证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人才流动等领域和环节的收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