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治论坛(第二届)改善动物福利和应对虐待动物社会治理研讨会于2023年8月22日上午在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成功召开。主办单位山西省众信公益基金会、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协办单位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生态法治研究会、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让候鸟飞、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等环境法学领域、动物保护领域的专家6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李倩茹老师在致辞中提到“今天是七夕节,今天晚上按照美好的传说牛郎和织女要通过鹊桥相会,在这么一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来研究探讨改善动物福利和应对虐待动物社会治理,我觉得特别浪漫,而且也非常有意义,也非常荣幸能够为大会致辞”。
山西省众信公益基金会在注册的时候涵盖了慈善法包含的所有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最主要的是和本次会议主题有关的,还包括了保护和改善城市和乡村生态环境,倡导濒危物种和小动物保护,这个和我们今天的主题是一致的,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炳森律师作了主题为《动物福利、禁止虐待动物、外来物种公益诉讼第一案》发言;让候鸟飞负责人刘慧莉作了主题为《鸟类动物福利、禁止虐待动物观察》的发言;伴侣动物的胡平作了主题为《伴侣动物专项基金反虐待动物案例和观察》的发言; 湖北环源律师事务所曾祥斌律师作了主题为《大象和盲盒公益诉讼案》的发言; 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胡春梅作了主题为《国际动物福利和禁止虐待动物的经验分享》的发言。
报恩寺主持智祥师傅发言说:我们的救助站现在有一万多条狗,流浪动物救助一定要用我们的智慧,这个里面涉及到一些资金怎么样合理的调配,我们要守住良知,遵循我们的公序良俗,让我们的下一代更有爱心。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律师发言、点评说“第一个问题,出于保护动物善意的司法活动中,把养殖动物的人抓了,把动物扔到动物园去,但因为考虑不周,管理不善,却导致了大量动物死亡,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找到解决方案;第二个问题,涉及到动物权和人权冲突的问题,需要找到平衡的办法和对策”。
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的主任郭鹏主任发言、点评说“刘慧莉老师的发言我非常赞赏,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这个事情要被严格的限制,人工繁育要退出商业,如果仅仅是为了维护野外种群或者补充野外种群的话,他一定要退出商业交易”。
对曾祥斌律师回应时说 “严重忽视了动物的基本需求,有的时候并不是主观动机上刻意的伤害才叫虐待,只要客观效果上形成了对它的伤害,这就是虐待行为”。
对徐昕律师回应时说“我们提起公益诉讼的时候无论成败,可能提起诉讼的组织或者个人,他们意在让大家有这样的意识,比如鹦鹉不是宠物,不要把更多的野生动物变成鹦鹉,猫狗和人类相伴有上万年的历史,形成这样的依赖关系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终结,我们是不是把大象、老虎更多的野生动物变成伴侣动物,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非常感谢徐老师对所有的动物一线保护提出的觉醒和警觉,保护动作的时候也要考虑一些人,是不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更好的解决,甚至在每一个环节避免司法对动物造成的不当处理,这可能对贩卖它们的人造成的伤害更大。
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丁岩林老师点评、发言时说“第一,为什么现在法院对我们提起的关于虐待动物的这些公益诉讼会驳回? 第二,这种公益和私益的冲突,就是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冲突;第三,关于野生动物的范围问题”。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郇庆治老师点评、发言时说“1822年是牲畜法,100年以后是动物保护法,又过了100年以后才是动物福利法,这显然是三个层级,我们第一个层级就没有做好,做的很不好。动物福利,我个人认为是生命权和人权之间的一种重构,在肯定一种普遍性的人生命权的基础上拓展人行为的权利,这是动物福利概念重新界定的基础。最后的重心是人权利的限制和拓展上才能出现动物福利的概念,这就是从民法、动物法、动物园管理、屠宰法、铁路、邮政运输,这都是属于动物福利的概念,重新建构或者说把动物福利权利的概念怎么样做实,即使现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动物福利分五大自由,生存权、环境权、生命过程、天性表达、心理健康,甚至是社交,这是普遍的生命权的五个方面,1、饲养过程条件当中的权利的问题,尤其是工业化。2、捕杀运输、加工贸易过程当中的动物权益保障的问题。3、特殊的利用,包括医疗、娱乐、科学、国际政养比如大熊猫出国的,这些特殊的过程当中动物应该享有的福利问题。4、自然保护,包括国家公园里面的动物的特殊福利权益的问题,栖息地的问题,养育的问题,展示的问题,饲养救助的问题,这些都属于特殊领域当中的。5、伴侣动物的养育权利的问题。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苏芸芳老师点评、发言说“第一,环境法最基本的价值之一就是实现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其中生态系统中就包括了大家提到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在维持整体生态系统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环境法不仅保护人的利益,也维护生态环境的功能和作用,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命和价值。环境法保护的野生动物,不仅是野生动物的生命,而且包含了野生动物在生态系统中的功能。第二,环境法里面还有一个基本的制度——专家辅修人制度。环境法本身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技术性强,因此在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大量的环境案件需要有环境科学、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等这样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和广泛参与。如果在司法实践中,环境专家、像我们今天的野生动物保护专业技术员等能根据个案所涉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情况,提前介入给司法机关提供技术支持或者保障措施的支持等,可以达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或者环境保护、生态功能的效果。”
北京市生态法治研究会主任杨军主任点评、发言说“第一,养殖或诉讼,导致了动物的死亡,他的本意在保护过程中,饲养的责任和导致动物死亡的责任哪个更大?你是为了保护它,结果动物死了。第二,现在说的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范围还是受一定的限制,猫狗、家畜等这些东西都属于动物范畴,能不能把“野”字去掉,动物保护法是不是范围和空间上更大一些.第三,第1类是实用、药用和科研。第2类是陪伴的,猫狗有一部分是以陪伴为主的。第3类是现在最主要的大类,野生动物考虑的是生态安全。第四,野生动物关于福利要考虑生物发展的习性,在动物保护来讲,人的权利、动物的权利之间能够衔接好。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李倩茹老师点评、发言收“我觉得首先今天的会议是从鹦鹉开始的,实际上在寻求动物福利或者说禁止动物虐待,是寻找一个司法上,或者是更进一步在立法上有一个突破或者是推动,是想达到这样的目的。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吴梅老师点评、发言时说:我自己是一个环境法学的研究人员,环境法治的发展,现在倾向于,或者是追求发展到生态系统中心主义,人是大自然当中的一员,如果从这个角度考量,立法者要分析的或者研究的内容真的是多角度、多层面的,一方面来说要考虑到人的权利和野生动物的权利是不是平衡的问题,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我们说大象对人也有侵害的问题,云南大象跑出来以后损害农田,这个农田的损害谁赔,刚才说野生动物是国家的,那国家来赔偿。如果是权利的话,这个怎么平衡的问题,这个是作为研究法学,从小的切入点来看值得深入研究的。
山西省众信公益基金会执行理事长林启北老师发言时说 :我参加这个会议之前没有想到我们的直播热度排在微博热度的第一名,本身我们是基于鹦鹉案件发起的讨论会议,但是就这样一个讨论会议都有这么多的人关注,本身讨论是我们基金会为了推动诉讼而发起的一项专家内部的讨论,我们甚至没有提前对外做什么样的宣传,而且在这样的早上有那么多人关注、来了解,可见这个社会上的确有很多的人想要我们这些专家、老师、学者、媒体朋友们进行报道。
包括刚才伴侣动物工作组的同事分享的东西,我们也急切的需要一些老师、学者们用更多的智慧来帮助这些受虐待的动物,今天智祥法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充分分享,我们期待智祥法师下次代表救助基地进行分享。
动物福利及反对虐待动物是基本生命权的问题,我们讲的不是动物该不该吃的问题,伴侣动物,我们有一个很明确的东方文明的概念叫友情众生,人类基于自身的角度。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恩泽老师总结发言时说:总体感觉来说,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最近两年的进步还是比较大的,如果和伴侣动物、养殖动物相比,在社会治理相对比较完善,伴侣动物和养殖动物的法律法规是比较落后的。国际在动物福利立法、研究和实践已经上百年了,我们国家最早的是1988年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还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有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对动物福利、虐待动物有了一些简单的规定,非常笼统的规定,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年修订实施了以后,26条对动物福利规定相对来说比较细化了,我们还是有进步的,只不过这种进步的幅度还是比较小的,社会治理的整个体系还没有达成,没有形成。
我相信今天耗费时间、精力参见会议的老师都是善意的,提起公益诉讼也时善意的,但因为我们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能力不足、对动物福利和反虐待动物的宣传倡导不足,导致了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分歧,这需要我们共同来完善、促进。
近期在大型商场设置动物园的、虐待动物频发的社会现象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特别是直播虐待动物和买卖虐待动物的视频文件资料等违法行为,会诱导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影响社会正常秩序;也包括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行使权力和义务,行政机关应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立法机关在立法和修订法律法规时也应该充分把动物福利及反虐待动物考虑进去。
最后代表山西省众信公益基金会、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让候鸟飞公开发布《中国动物福利基本稿(六项)》,请社会各界一起来完善、修订、推动。
《中国动物福利基本稿(六项)》
一、免于饥饿、⼝渴和营养不良
随时可以获得淡⽔和饮⻝以保持充分的健康和活⼒。
二、免受疾病和伤害
提供必要的卫生健康条件,必要的疾病预防和救治措施,为动物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符合防疫要求有关技术标准;免于受到人为的伤害和虐待。
三、免于身体和环境的不适
根据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适合动物生活习性、安全卫生)设施、技术(包括空间、湿度、温度等)。
四、免于恐惧、痛苦和其他消极地⼼理状态,并能⾃由地进⾏最正常的⾏为形式
避免应激性病变、⾃残或其他外在的异常或刻板⾏为的表现。
五、实施⼤多数正常⾏为形式的⾃由
禁止动物表演,避免让动物受到惊扰和刺激;根据不同物种的天性行为,为动物提供充分表达的机会(比如飞行、刨坑、沐浴、社交等)。
六、妥善处理死亡动物的尸体
动物也应该有尊严地面对死亡。
借鉴或引用:
农场动物福利委员会(199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