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予以规范,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即网上销售医疗器械必须要有线下的实体企业。在运营模式方面,需要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销售医疗器械。
随着“互联网+”行动不断向前推进,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日趋活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王树才表示,隐形眼镜、电子血压计等医疗器械在网络平台销售给公众带来了不少便利,同时利用网络销售未经注册医疗器械、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也不断出现,“一些企业通过网站、APP终端销售一些没有注册过的医疗器械。
王树才特别指出,通过朋友圈等销售医疗器械都是违规的,“总局已于2016年开始组织建立了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监测平台建设项目分为三期,截至目前该监测平台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毕,监测平台试运行期间,对大型电商平台及拥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信息服务网站进行了数据采集和监测,监测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移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