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和宁夏等9个省区市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近期,不少试点省份相继出台水资源税本地化政策,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水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
“加上2016年率先试点的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已形成‘1+9’的区域格局。”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水资源税是绿色税种,也是地方税,对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试点工作,不少试点省份还开展了调查摸底,进一步细化税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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