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陕西、内蒙古等11个省区市发改委召开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辖区内各液化天然气生产流通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天然气价格行为,以确保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价格基本稳定。
据悉,入冬以来,我国液化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11月份涨幅达54.16%,局地更是创下历史新高。为此,通知指出,会议主要是为防止天然气价格异常波动,提醒告诫相关企业和组织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公平竞争。通知还强调,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达成垄断协议、不得实施其他任何形式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否则价格主管部门还将依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此行为。
而在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广彬看来,国家发改委直接干预价格很难,LNG毕竟是市场化的产品,发改委打击的是垄断行为,要求的是价格公允,而非否定市场自我调节机制。他认为,随着“煤改气”的推进和清洁能源使用力度的加大,天然气消费量还会持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