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明确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虚拟道具不能兑换法定货币等规定。
《通知》中第六条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提供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不得要求用户以直接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方式参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在该游戏的官方网站或者随机抽取页面公示可能抽取或者合成的所有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名称、性能、内容、数量及抽取或者合成概率。公示的随机抽取相关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通知》第十一条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不得为使用游客模式登陆的网络游戏用户提供游戏内充值或者消费服务。本条规定明确了运营商需要对充值玩家进行实名制登记,另一方面,玩家在登录或充值可能存在违法或身份信息泄露的页游、手游时,会更加谨慎。在《通知》的其它规定中,还明确了申请了实名认证的未成年人进行游戏时“设置未成年用户消费限额”,部分熊孩子的巨额游戏账单事件似乎已经得到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