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美) 在环保部近日召开的例行记者会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我国环境立法工作快速推进,完成了7部环保法律的修订制定、8部环保行政法规和22件环保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他表示,在环境监管执法上,环保部从未要求“一刀切”,既要对违法企业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公平执法,同时对环保守法企业要公正对待。
有记者问,有的地方在执行污染管控方面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引起大家的非议。
别涛回答,中央环保督察到现在为止已进行到第四轮,实现全国31个省市区全覆盖,环保督察实现了由监督企业到监督政府的转变,对环境监管带来重大影响,“根据环保部的调度,我们在京津冀地区发现的问题企业至少有17万家,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
别涛表示,从法律角度分析,企业发生的问题很多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设施未验收或者没有正常运行,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也可能是没有排污许可证,还有的是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后,拖延消极,拒不整改。别涛表示,现在主要抓大企业,但是一些散乱污的企业,其环保成本基本等于零,这便导致同样的一件产品,违法企业的实际成本很低,这对守法企业的市场竞争是不公平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三个部门已联合发布了贯彻实施环保税法的通知,要求各地方做好征税准备工作,要熟悉环保税法的各项规定。排污费改为环保税,需要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建立协作沟通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别涛对记者说,目前环保部和税务总局已经就环保税征收工作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密切配合财政和税务部门做好环保税征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2018年1月1日环保税的顺利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