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称,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通告指出,通过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规范零售药店和诊所的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通告指出,此次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和诊所。整治内容包括: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法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违法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等;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等行为。
据悉,重点诊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的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