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铭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将于今年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同时废止。
据悉,与之前的版本相比,2017年版《目录》进一步减少了限制性措施。2017年版《目录》限制性措施共63条(包括限制类条目35条、禁止类条目28条),比2015年版的93条限制性措施(包括鼓励类有股比要求条目19条、限制类条目38条、禁止类条目36条)减少了30条。与此同时,鼓励类条目数量基本不变,继续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