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江南大学与中国食品安全报联合举办《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新书发布会。新书重点阐述了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的逻辑起点、基本遵循、科学内涵、历史定位、战略目标、实施路径、基本遵循与运行机制,刻画了新时代以来食品安全战略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并立足国情与把握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全球规律性,深入研究了新时代食品安全战略“谁来治理”“治理什么”“怎么治理”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了保障食品安全战略实施的系列建议。《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中国工程院院士、江南大学校长陈卫教授为本书作序。陈卫院士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新时代以来,中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根本之道是有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战略的指引。立足重大现实问题,为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是新时代中国特色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理论化成果。
本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调查,总结了诸多案例,并采用了大量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尤其是采用交叉学科特别是人工智能的研究方法,得出诸多创新性的结论,为进一步深化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本书是江南大学食品安全与国家战略治理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研究院继专著《中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中国道路》出版后,又一项深入研究中国食品安全的重要成果,由吴林海、秦珂、戴晓婷等组成的江南大学研究团队共同完成。
新时代以来中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效能显著
此书的研究指出,新时代以来中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效能显著。课题组采用大数据挖掘方法的研究表明,自2012年以来全国问题食品安全发生量持续下降,由2012年的79932起下降到2022年的12145起,尤其是人源性因素导致的问题食品量逐年减少,反映出中国食品安全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英国《经济学人》(Economist)自2012年起到2022年每年发布《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2022年12月,Economist发布的《2022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显示,中国食品安全在全球113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居世界第25位,相比于2012年的第38位,上升13位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名列全球前22%左右的水平上。中国的食品安全指数与美国的差距日益缩小,由2012年的27.0缩小到2022年3.8。
2008-2022年间发生的问题食品数量的时序分布 (单位:起)
2012—2022年间中美两国食品安全指数变化图 (单位:分)
食品安全风险已呈现较为明显的时空运动特征
此书的研究基于压力-状态-响应概念框架、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与采用加速遗传算法投影寻踪模型等方法测算2011–2020年中国30个省份地区(不包括西藏、港澳台地区)风险指数水平,研究了风险时空聚集特征及时空变化规律,借助地理探测器研究影响食品安全风险时空运动的关键因素。研究发现:2011-2020年中国30个省份地区食品安全风险水平呈波动下降态势,食品安全环境相对安全且趋于稳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不同省域间食品安全风险分布不均衡,具有显著的省域差异性。东部地区食品安全风险水平普遍高于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沿海城市风险水平普遍高于内陆城市,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具有集中集聚且呈叠加的态势;人口密度、城市化水平是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驱动因素。与此同时,食品安全风险的时空分布还呈现出跨区域流动与扩散的特点,邻近区城间的风险具有高度相似性。因此,建立跨地域的的协同治理机制,加强不同行政区域间跨界合作治理应该成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中关注的一个重点。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政策工具体系逐步形成
此书研究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政策工具体系建设情况。认为风险治理政策工具已由最初主要实施强制型工具,逐步向强制型工具、引导型工具、自愿型工具相结合,到目前已基本形成三类工具有机组合、互为补充的工具体系,为治理食品安全风险发挥了日益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历史轨迹表明,中国治理食品安全风险政策工具体系建设并没有照搬西方模式,而是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把握了全球风险治理的普遍性,体现了“全球视野”与“本土特质”的高度融合,形成了自身的治理特色: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治理主体各自的治理功能,在更有为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的发挥,更加有效有序地释放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重要作用,体现治理主体间的有机统一。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政策工具体系建设中存在着路径依赖,过多地依靠强制型工具,引导型与自愿型工具不足且尚未发挥出应有的治理效能。本书的研究为深化改革治理食品安全风险政策工具体系提供了参考依据。
1985—2019年间治理食品安全风险政策工具使用数量的走势图(单位:个)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三类政策工具使用占比的百分比图(单位:%)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体系是长期性任务
此书的研究指出,《食品安全法》已内在地规定了社会共治是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基本原则之一。新时代以来,全国各地在建立社会共治体系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积累丰富的经验,对促进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组织专业性薄弱、人才相对匮乏、公信力有待提升、行业自律作用有限,覆盖面不足等。广大消费者往往将自己置身于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边缘,仅仅作为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也意味着实现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根本性转变是一个持续努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