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姜剑锋
记者日前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后,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通知明确,加快货车车型分类调整工作,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通知要求,对六轴以上货车,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一定收费系数的方法,制定合理的收费系数,确保标准装载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因计费方式调整而增加通行费用。
根据通知,为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在今年调整货车通行费费率过程中,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财政部门完成收费标准初步审核之后,及时报送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分析研究,强化对各地相关工作的指导。
通知明确,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鼓励货车运输流量流向等特征明显、差异较大的省份,探索分路段、分时段、分行驶方向、分特定出入口等差异化收费,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